我知道这个故事有人喜欢,有人讨厌,也出现过剧情衔接上的不自然,更有一些理论常识的错误。 但是,这些应该不会造成阅读上的障碍,故事的大纲我早已丢掉,写到后面,我完全是在写自己心中的故事,没有任何功利心。 关于角色的塑造方面,我个人认为,最失败的应该是洛云,而最成功的是薇拉,作为主人公,洛云的性格表现并不鲜明,温柔、阳光是他的代名词,这也是大部分小说主人公的写照,还好有球场表现增添色彩,不然就真没什么特色了。 而薇拉,作为本书女主洁西卡后份量最多的女性角色,可以说,她是赵孽心目中最完美的女友,敢爱敢恨,时而温柔、时而体贴,完美得毫无瑕疵。 有不少书友爱薇拉胜过爱西卡,也有人劝过赵孽让薇拉回到洛云身边,可是,赵孽从未想过这样做,一本书,如...
学厨师,到霍格沃茨厨房八百个床位不锈钢,两百个小精技术强。校长,这是我发明的包子雷,能吃,也能炸伏地魔。摄魂怪?别吃灵魂了没营养,来盘鱼香肉丝吧。三强争霸赛?别争霸了先来口宫保鸡丁。乌姆里奇视察?没问题,我用葱烧海参行贿行不行?诶,老伏你别走啊,带着食死徒过来一块喝口酒,我给你来个报菜名。预言家日报张鹤扬,用吃征服魔法界的男人。张鹤扬没吃干净都不许走啊,剩下一口我弄死你!...
玉镜之中有着另一个世界,而玉镜困在了水潭之下,就如一道封印,将玉镜与外面的世界隔离,外面进不去玉镜,玉镜之中出不了玉镜。这玉镜是怎么回事?而将玉镜困住的水潭或许并不是我们平时看见的水潭,又或者是有人刻意为之...
简单点说,这是一个7000年后的超神基因战士魂穿现代,玩转花都的故事。还修仙?呵呵,落伍了,现在都玩异能...
前世,她是令人避如蛇蝎的王牌杀手,一朝穿越,潜龙困水,不得不依附在他身边。他是腹黑的野心家,意图征服天下。她用尽心机接近他,扮猪吃虎尽显忠诚,终于成功引起他的兴趣。他带她走的当晚。士兵哗然王爷的眼光越来越差!管家诧异清心寡欲的北冥王爷竟然带了个女人回府!回到王府的当夜,北冥烈风对她嫌弃的上下打量,小丫头前平后平还未长成,本王没欲望。之后,管家推波助澜送药助兴,下人大表忠心送情趣内衣一场包藏祸心的交易,逐渐演变成生死相依的决心。她舍身舍命陪伴始终,用才华和能力注他成就大业。为了天下,他亲手将她献给某国君。新婚当夜,盖头掀开,谢霜凌眼前出现的却还是那张熟悉面孔。北冥烈风,你什么时候能滚远一点?现在就能。下一秒,某女已经被某男一把抱起,翻滚到了床上凌儿,纵是这天下列国加在一眼,都不如你一人。既然如此,这江山便归我如何?好。他笑着揽她入怀,江山归你,你归我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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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魔大战后,一个肉体凡胎的少年横空出世,闯魔域,战外族,为心中正义,打破神话,践踏规则,蔑视权威,剑逆天道,终成不朽。仙与魔本就半步之遥,一念之间。新书永恒圣王发布,希望大家喜欢支持...